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6-07-27 14:54:23 | 作者:乌什县图书馆 | 阅读次数:182次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办乌什县图书馆读者证。

        年龄在7~15周岁的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申办乌什县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二、补证退证

    1、挂失、补证、重办证

    (1)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后,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

    (2)办理补证手续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收据,先退后办,并交纳补办工本费10元(工本费不退)。

    (3)重新办证读者,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手续,并交纳重办工本费10元(工本费不退)。

    (4)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2、退证

    (1)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只退押金)。

    (2)本人需携带读者证、押金收据及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3)若遗失押金收据,须先办理挂失,挂失期为3天。到期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押金)手续。

    (4)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读者证。  


三、办证时间 

    全年办理读者证。办证时间为周二~周日:9:00~17:00。(办证处电话:0997-5325337)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证,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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